药品名称
恒健 磺胺嘧啶银乳膏
通用名称
磺胺嘧啶银乳膏
汉语拼音
HuangAnMiDingYinRuGao
主要成份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磺胺嘧啶银0.01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十六十八醇、匀染剂O、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羟苯乙酯。
适应症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轻度烧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性状
本品为白色乳膏。
规格
500g:5g*40g
用法用量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1.5毫米厚度。一日一次。
不良反应
局部有轻微刺激性,偶可发生短暂性疼痛。本品自局部吸收后可发生各种不良反应,与磺胺药全身应用时相同,包括: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 ;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
禁忌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1.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爱滋病和老年患者。2.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3.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4.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及2个月以下婴儿不宜使用。8.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9.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10.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药物相互作用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1、与尿碱化药合用时可增强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合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 ;3、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合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 ;4、与骨髓抑制药合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潜在的毒副作用。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
贮藏
遮光,密封,在阴凉处(不超过20℃)保存。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44020614
生产企业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