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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民 麝香追风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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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吉民 麝香追风膏

    通用名称

    麝香追风膏

    汉语拼音

    SXZFG

    主要成份

    人工麝香、独活、香加皮、海风藤、苏木、海桐皮、延胡索、生川乌、生草乌、威灵仙、血竭、木香、乳香、没药、乌药、红花、当归、熟地黄、地黄、麻黄、牛膝、薄荷脑、冰片、樟脑、桉油、肉桂油、丁香罗勒油、水杨酸甲酯。辅料为:橡胶、松香、氧化锌、凡士林、羊毛脂。

    适应症

    祛风散寒,活血止痛。用于风湿痛、关节痛、筋骨痛、神经痛、腰背酸痛、四肢麻木、扭伤、挫伤。

    性状

    本品为淡黄棕色至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芳香。

    作用类别

    本品为骨伤科腰腿痛类、软组织挫伤类非处方药药品。

    规格

    4片*7cm*10cm

    用法用量

    外用,贴患处。

    不良反应

    偶见过敏反应。

    禁忌

    孕妇禁用。

    注意事项

    1. 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
    2. 忌食生冷、油腻食物。
    3.皮肤破溃处禁用。
    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不宜长期大面积使用,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
    6.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

    儿童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老人用药

    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贮藏

    密封储存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391

    生产企业

    广东湛江吉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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