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鲁中制药 阿奇霉素分散片
通用名称
阿奇霉素分散片
主要成份
阿奇霉素。
适应症
本品用于敏感细菌所引起的下列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咽炎、扁桃体炎等上呼吸道感染;支气管炎、肺炎等下呼吸道感染。皮肤和软组织感染;沙眼衣原体所致单纯性生殖器感染;非多重耐药淋球菌所致的单纯性生殖器感染(
性状
白色片。
规格
18片
用法用量
1、用水分散后口服或直接吞服。
2、成人:沙眼衣原体或敏感淋球菌所致性传播疾病,仅需单次口服本品1.0g。
3、对其他感染的治疗:总剂量1.5g,分三次服药;一日1次服用本品0.5g。或总
不良反应
1、本品的耐受性良好,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因不良反应而中断治疗者约0.3%。
2、不良反应中消化道反应占大多数。主要症状包括腹泻(稀便)、上腹部不适(疼痛或痉挛)、恶心、呕吐,偶见腹胀。一般为轻至中度。
3、偶见肝转氨酶可逆性升高,发生率与其它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及青霉素类相似。曾见一过性轻度中性粒细胞减少症,但是否与阿奇霉素有关尚未证实。
禁忌
对阿奇毒素或其他任何一种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轻度肾功能不全患者(肌酐清除率>40ml/分钟)不需作剂量调整。但阿奇霉素对较严重肾功能不全患者中的使用尚无资料,给这些患者使用阿奇霉素时应慎重。
2、由于肝胆系统是阿奇霉素排泄的主要途径,肝功能不全者慎用,严重肝病患者不应使用。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
3、治疗期间,若患者出现腹泻症状,应考虑假膜性肠炎发生。如果诊断确立,应采取相应治疗措施,包括维持水、电解质平衡、补充蛋白质等。
4、药物不要放在孩童可接触的地方。
5、废弃药品包装不应随意丢弃。
6、如同其他抗生素制剂一样,在本品疗程中,应对非敏感菌包括真菌所致的二重感染征象进行观察。
7、用药期间如果发生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皮肤反应、Steven-Jonson综合征及毒性表皮坏死等),应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药物相互作用
1、与茶碱合用时能提高后者在血浆中的浓度,应注意检测血浆茶碱水平。
2、与华法林合用时应注意检查凝血酶原时间。
3、不宜与含铝或镁的抗酸药同时服用,后者可降低本品的血药峰浓度的30%,但未见对总生物利用度的影响;必须合用时,本品应在服用上述药物前1小时或服后2小时给予。
4、与下列药物同时使用时,建议密切观察患者:
(1)地高辛:曾有报告,某些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可降低地高辛的肠内代谢,因此在两种药物同用时,应注意地高辛血药浓度有升高的可能性。
(2)麦角胺或二氢麦角胺:急性麦角
药物过量
如发生超量使用(尚未有报道),可进行洗胃或一般支持疗法。
药理毒理
阿奇霉素系通过阻碍细菌转肽过程,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体外试验证明阿奇霉素对临床上多种常见致病菌有抗菌作用。包括:革兰阳性需氧菌:金黄色葡萄球菌、酿脓链球菌(A组B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其它链球菌、白喉(棒状)杆菌。本品对于耐红霉素的革兰阳性细菌,包括粪链球菌(肠球菌)以及耐甲氧西林的多种葡萄球菌菌株呈现交叉耐药性。革兰阴性需氧菌:流感(嗜血)杆菌、副流感(嗜血)杆菌、卡他(摩拉)菌、不动杆菌属、耶尔森菌属、嗜肺军团菌、百日咳杆菌、副百日咳杆菌、志贺菌属、巴斯德菌属、霍乱弧菌、副溶血性杆菌、类志贺吡邻单胞菌。本品对下列革兰阴性菌的活性视菌株而定,并需作敏感性测定:大肠埃希菌、伤寒沙门菌、肠肝菌属、亲水性单胞菌、克雷白菌属。厌氧菌:脆弱类杆菌、类杆菌属、产气荚膜杆菌、消化链球菌属、坏死梭杆菌、痤疮丙酸杆菌。性传播疾病微生物:梅毒螺旋体、淋病奈瑟菌、杜克(嗜血)杆菌。其他微生物:包括特南包柔螺旋体(Lyme病体)、肺炎支原体、人型支原体、解脲支原体、沙眼衣原体、卡氏肺孢子虫、鸟分枝杆菌属、弯曲菌属、单核细胞增多性李斯德杆菌。下列革兰阴性菌通常是耐药的:变形杆菌属、沙雷菌属、摩根杆菌、绿脓(假单胞)杆菌。作用机制与红霉素相同,主要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单位结合,抑制依赖于RNA的蛋白合成。
药代动力学
口服后迅速吸收,生物利用度为37%。单剂口服0.5g后,达峰时间为2.5-2.6小时,血药峰浓度(Cmax)为0.4-0.45mg/L。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在各组织内浓度可达同期血浓度的10-100倍,在巨噬细胞及纤维母细胞内浓度高,前者能将阿奇霉素转运至炎症部位。本品单剂给药后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为35-48小时,给药量的50%以上以原形经胆道排出,给药后72小时内约4.5%以原形经尿排出。本品的血清蛋白结合率随血药浓度的增加而减低,当血药浓度为0.02μg/ml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15%;当血药浓度为2μg/ml时,血清蛋白结合率为7%。
贮藏
密封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2
生产企业
吉林省利华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