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尖峰 玻璃酸钠滴眼液
通用名称
玻璃酸钠滴眼液
主要成份
玻璃酸钠。
适应症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性状
本品为无色澄明的微粘稠液体。
规格
5ML
用法用量
滴眼,一次1滴,一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不良反应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本品仅用于滴眼。滴眼时注意不要将滴眼瓶瓶口部与眼接触,用后请盖紧瓶盖。开封后,不要在未取下软型隐形眼镜的情况下使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尚不明确。
药物过量
尚不明确。
药理毒理
玻璃酸钠为天然高分子化合物,是构成组织基质的重要成分,具有较好的黏弹性,对角膜具有保护作用;与纤黏连接蛋白结合,促进角膜上皮细胞的连接和伸延,加快角膜创伤愈合。此外,玻璃酸钠分子具有强亲水能力和润滑作用,可稳定泪膜、防止角结膜干燥和减轻眼组织摩擦,缓解干眼症的不适症状。
药代动力学
以14C标记的0.1%玻璃酸钠滴眼液给家兔滴眼后,0.5h即可在结膜、外眼肌、巩膜检测到较强的放射性,在结膜的放射性最强,在角膜、视网膜、脉络膜可检测到微弱的放射性,而房水、虹膜、睫状体、晶体及玻璃体中则检不出放射性。结膜的放射性在24h后降至阈值以下。健康人单眼第1天给予0.1%玻璃酸钠滴眼液滴眼,第2天改用0.5%玻璃酸钠滴眼液滴眼,1次1滴,每天5次,第3~9天继续用玻璃酸钠滴眼液滴眼,每天13次,连续7天滴眼。于开始滴眼前、第3天、第9天及第10天分别测定了血清中的玻璃酸钠浓度,均在检出限(10μg/ml)以下,与滴眼前无异。
贮藏
遮光、置于阴凉处(不超过20℃)。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执行标准
YBH04002006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3950
生产企业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