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仁和 复方卡托普利片
通用名称
复方卡托普利片
主要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适应症
1.高血压;2.心力衰竭。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式为糖衣片,除去糖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规格
50片
用法用量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而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一次12.5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mg,每日
不良反应
1.较常见的有: (1)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2)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3)咳嗽。 (4)味觉迟钝。 2.较少见的有: (1)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2)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3)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4)心率快而不齐。 (5)面部潮红或苍白。 3.少见的有: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颤,白细胞减少
禁忌
对本品或其他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壮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用本品,可以恢复。 8.用本品时出现血管神经水肿,应停用本品,迅速皮下注射1:1000肾上腺素0.3—0.5ml。 9.本品可引起尿丙酮检查假阳性。 10.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 11.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 12.曾有报告本品在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 13.老年人对降压作用较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利尿药同用使降压作用增强,但应避免引起严重低血压,故原用利尿药者宜停药或减量。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 2.与其他扩血管药同用可能致低血压,如拟合用,应从小剂量开始。 3.与潴钾药物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4.与内源性前列腺素合成抑制剂如吲哚美辛同用,将使本品降压作用减弱。 5.与其他降压药合用,降压作用加强;与影响交感神经活性的药物(神经节阻滞剂或肾上腺能神经阻滞剂)以及β阻滞剂合用都会引起降压作用加强,应予警惕。 6.与锂剂联合,可能使血清锂水平升高而出现毒性
贮藏
密封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83926
生产企业
山东鲁抗医药集团赛特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