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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珠 小柴胡颗粒

    丽珠 小柴胡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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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丽珠 小柴胡颗粒

    通用名称

    小柴胡颗粒

    汉语拼音

    Xiaochaihu Keli

    主要成份

    板蓝根、连翘、石膏、知母、芦根、地黄、广藿香、石菖蒲、郁金。辅料为:糊精、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广藿香油、薄荷油、白芷酊。

    适应症

    解表散热,疏肝和胃。用于外感病,邪犯少阳证,症见寒热往来、胸胁苦满、食欲不振、心烦喜呕、口苦咽干。

    性状

    本品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气香,味甜,微苦。

    规格

    20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恶心、呕吐、腹胀、腹痛、腹部不适、腹泻、皮疹、瘙痒、潮红、多汗、头晕、嗜睡、胸部不适、过敏反应、心悸等。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丽珠小柴胡颗粒。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丽珠小柴胡颗粒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寒表证者不宜使用。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丽珠小柴胡颗粒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1021985

    生产企业

    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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