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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云制药 小儿咳喘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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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红云制药 小儿咳喘灵颗粒

    通用名称

    小儿咳喘灵颗粒

    主要成份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适应症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辛。

    规格

    20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不良反应

    监测数据显示,小儿咳喘灵制剂有以下不良反应报告:皮疹、瘙痒、腹泻、腹痛、腹部不适、恶心、呕吐、口干、食欲减退、头晕、头痛、乏力、过敏反应等。

    禁忌

    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咳喘灵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风寒感冒者慎用。12.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13.运动员慎用。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2.在服用咳嗽药时应停止服补益中成药。3.小儿咳喘灵口服液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4.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则应去医院就诊。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或服药期间症状加重者,应及时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小儿咳喘灵口服液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风寒感冒者慎用。12.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13.运动员慎用。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36月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 WS3-B-0688-91-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54690

    生产企业

    红云制药(昆明)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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