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谷医生
首页 > 药品库 > 正文
  • 替硝唑胶囊

    替硝唑胶囊

    说明: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
    药品说明书

    药品名称

    替硝唑胶囊

    通用名称

    替硝唑胶囊

    英文名称

    Tinidazole Capsules

    主要成份

    替硝唑的化学名为1-[2-(乙基磺酰基)乙基]-2-甲基-5-硝基咪唑。分子式为C8H13N3O4S,分子量为247.27。本品为胶囊,内容物为微黄色的粉末。

    适应症

    1.用于各种厌氧菌感染,如败血症、骨髓炎、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肺支气管感染、鼻窦炎、皮肤蜂窝组织炎、牙周感染及术后伤口感染。2.用于结肠直肠手术、妇产科手术及口腔手术等的术前预防用药。3.用于肠道及肠道外阿米巴病、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加得纳菌阴道炎等的治疗。4.也可作为甲硝唑的替代药用于幽门螺杆菌所致

    性状

    胶囊剂

    规格

    8粒

    用法用量

    口服。1 厌氧菌感染:一次1g,一日1次,首剂量加倍,一般疗程5~6日,或根据病情决定。2 预防手术后厌氧菌感染:手术前12小时1次顿服2g。3 原虫感染:(1)阴道滴虫病、贾第虫病:单剂量2g顿服,小儿按体重50mg/kg顿服,间隔3~5日可重复1次。(2)肠阿米巴病:一次0.5g,一日2次,疗程5~10日;或一次2g,一日1次,疗程2~3日;小儿按体重一日50mg/kg,顿服,疗程3日。(3)肠外阿米巴病:一次2g,一日1次,疗程3~5日。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对本品或吡咯类药物过敏患者以及有活动性中枢神经疾病和血液病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致癌、致突变作用:动物试验或体外测定发现本品具致癌、致突变作用,但人体中尚缺乏资料。2 如疗程中发生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3 本品可干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乳酸脱氢酶、甘油三酯、己糖激酶等的检验结果,使其测定值降至零。4 用药期间不应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因可引起体内乙醛蓄积,干扰酒精的氧化过程,导致双硫仑样反应,患者可出现腹部痉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5 肝功能减退者本品代谢减慢,药物及其代谢物易在体内蓄积,应予减量,并作血药浓度监测。6 本品可自胃液持续清除,某些放置胃管作吸引减压者,可引起血药浓度下降。血液透析时,本品及代谢物迅速被清除,故应用本品不需减量。7 念珠菌感染者应用本品,其症状会加重,需同时给抗真菌治疗。8 本品对阿米巴包囊作用不大,宜加用杀包囊药物。9 治疗阴道滴虫病时,需同时治疗其性伴侣。

    药物相互作用

    1 本品能抑制华法林和其他口服抗凝药的代谢,加强它们的作用,引起凝血酶原时间延长。2 与苯妥英钠、苯巴比妥等诱导肝微粒体酶的药物合用时,可加快本品代谢,使血药浓度下降,并使苯妥英钠排泄减慢。3 与西咪替丁等抑制肝微粒体酶活性的药物合用时,可减慢本品在肝内的代谢及其排泄,延长本品的血消除半衰期(t1/2?),应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的结果调整剂量。4 本品干扰双硫仑代谢,两者合用时,患者饮酒后可出现精神症状,故2周内应用双硫仑者不宜再用本品。5 本品可干扰血清氨基转移

    药理毒理

    本品对原虫及厌氧菌有较高活性。对脆弱拟杆菌等拟杆菌属、梭杆菌属、梭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韦容球菌属及加得纳菌等具抗菌活性,2~4mg/L的浓度可抑制大多数厌氧菌;微需氧菌、幽门螺杆菌对其敏感;对阴道滴虫的MIC与甲硝唑相仿,其代谢物对加得纳菌的活性较替硝唑为强。本品的作用机制尚未完全阐明,厌氧菌的硝基还原酶在敏感菌株的能量代谢中起重要作用。本品的硝基被还原成一种细胞毒,从而作用于细菌的DNA代谢过程,促使细菌死亡。耐药菌往往缺乏硝基还原酶而对本品耐药。本品抗阿米巴原虫的机制为抑制其氧化还原反应反应

    贮藏

    密封

    包装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10970282

    生产企业

    苏州中化药品工业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是参考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
    药品库仅提供药品信息展示服务,不提供任何药品交易服务,价格信息均来自具备合法资质的网上药店。药品库所展示药品信息仅供医学药学专业人士阅读、参考。 如药品、产品信息与您实际购买的信息不同,请以实际购买信息为准。请仔细阅读药品、产品说明书或者在药师、医务人员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关于布谷 联系我们

    网站备案号:冀ICP备2021015840号-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冀B2-2021078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验许可证:(冀)字 第90045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冀)-经营性-2021-0017

    特别声明:本站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诊断及医疗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