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通用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口服溶液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 Oral Solution
汉语拼音
DuiYiZuoAnJiFenKouFuRongYe
主要成份
对乙酰氨基酚
适应症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性状
本品为着色的澄清液体,具有芳香气,味甜。
规格
100ML
用法用量
用于儿童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不良反应
口服,用量杯衡量按下述剂量服用: 年龄 体重 一次用量 1~3岁 10~15kg 4~5ml 4~6岁 16~21kg 6~7ml 7~9岁 22~27kg 7~9ml 10~12岁 28~32kg 9~10ml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阿司匹林过敏者慎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本品透过胎盘,故孕妇禁用;本品亦可经乳汁排出,虽至今尚无哺乳期妇女应用头孢菌素类发生问题的报告,但仍需权衡利弊后应用。
儿童用药
尚不明确。
老人用药
尚不明确。
药物相互作用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过量
本品服用过量时,可很快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厌食、多汗等症状,且可持续24小时。2~4天内可出现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肝区疼痛、肝肿大或黄疸。第4~6天可出现明显的肝功能衰竭以及凝血障碍、消化道出血、DIC、低血糖、酸中毒、心律失常、心衰或肾小管坏死。曾有报道一次服用815g可致严重肝坏死,并于数日内死亡。解救应及时洗胃或催吐,给予拮抗剂N-乙酰半胱氨酸(开始时按体重给予140mg/kg口服,然后70mg/kg每4小时1次,共17次;病情严重时可静脉给药,将药物溶于5%葡萄糖溶液200ml中静滴)或口服甲硫氨酸,对肝脏有保护作用。不得给活性炭,因它可影响解救药的吸收。拮抗剂宜尽早应用,12小时内给药疗效满意,超过24小时则疗效较差。同时还应给予其他疗法,如血液透析等。
药理毒理
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合成,具有解热镇痛作用。
药代动力学
本品口服后吸收迅速而完全,吸收后在体内分布均匀。口服后0.5~1小时血药浓度达峰值。血浆蛋白结合率约为25%~50%。本品90%~95%在肝脏代谢,主要代谢产物为葡糖醛酸及硫酸结合物。主要以与葡糖醛酸结合的形式从肾脏排泄,24小时内约有3%以原形随尿排出。其血浆半衰期为l~3小时,肾功能不全时半衰期不受影响,但肝功能不全患者及新生儿、老年人半衰期有所延长,而小儿则有所缩短。能通过乳汁分泌。
贮藏
密封
包装
盒
有效期
24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7023124
生产企业
青岛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